全國人大會議即將表決「港區國安法」決定草案等文件,之後閉幕。據了解,港區人大代表將於閉幕禮後,在人民大會堂獲全國政協副主席、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接見。

消息指,「港區國安法」表決稿沿用修改版的寫法,將原文提及的「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都改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假如草案獲全國人大通過,人大常委會就會獲授權,根據香港具體情況,制定「港區國安法」,並可將法例納入《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公布實施。根據草案原文,香港的行政、立法及司法機關,要按法律有效防範、制止及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中央會按需要,在香港設立履行維護國安職責的機構,而行政長官要定期向中央提交香港國安情況的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