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辦指,行政長官致全港市民的信,今日刊登於13份本地報章,費用約254萬元。
林鄭月娥在信中指由中央制定港區國安法,可讓香港社會早日回復安定,重拾經濟民生發展,走出困局,強調市民仍可繼續依法享有各項自由,相關執法亦必須嚴格依照法律規定,符合法定職權,遵循法定程序,呼籲充分理解及支持全國人大通過訂立港區國安法。她表示,過去一年,香港社會飽受創傷,暴徒的暴力不斷升級,香港已經成為國家安全的缺口,重申目前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並不完備,甚至處於「不設防」,全國人大的決定是履行中央的權力和責任,也是對準確貫徹落實「一國兩制」的擔當和對香港市民的關愛,立法有必要性和緊迫性,合憲、合法、合情、合理的基礎無可置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