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青年去年7月在沙田以雨傘襲擊警員被判罰款2000元,裁判官駁回律政司刑期覆核申請。律政司提出20歲被告賴雲龍在案中行為具挑釁性,多次警戒下沒有離開等元素,在判刑中未有顯示,認為應判處監禁式刑罰。裁判官高偉雄表示,被告單獨行事,除雨傘外沒有檢獲其他武器,遇襲警長亦無受傷,加上被告家庭背景等因素,判監並不合適。裁判官又指控方申請在承認案情中,引述兩名警員口供,加強案情的嚴重性,但與認罪答辯所依賴的事實不符,可能對被告造成不公,因此駁回刑期覆核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