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4歲男子去年8月涉嫌參與非法集結被捕後,被控在警車內頭撞警員襲警,在觀塘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指作供警員並非誠實可靠。裁判官裁決時指,報稱受襲警員作供時聲稱受傷部位,與醫療報告不一致;被告在上車前,面部及身上無明顯傷痕,但到達警署時鼻樑骨折及多處瘀傷,警員無可能不察覺原因,但作供時未有提及被告撞到硬物,或造成傷勢的原因。裁判官指,作供警員並非誠實及可靠的證人,控方舉證未能達致毫無合理疑點,判被告罪名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