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實施港區國安法之後,會由律政司作出檢控決定,而非內地當局。她在《南華早報》的訪問中表示,《基本法》訂明律政司主管刑事檢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即使政治敏感案件亦不會有例外處理;如果由中央在香港設立機構取代律政司的檢控權力,必須要修改《基本法》。鄭若驊又說律政司已經準備好協助人大制定港區國安法條文,如果法例未能保障香港的人權和普通法原則,特區會向人大反映。

鄭若驊又說沒有理據限制外籍法官審理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但可以討論成立特別法庭處理部份案件,其他司法區亦有類似做法,期望外界開放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