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楊鐵樑就港區國安法發表聲明,認為主權國家有固有權利,為國家安全利益立法,原則不容反駁,《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亦明確規定,任何權利都必須考慮到國家安全的需要。他指如果海外評論員所屬的國家,國家安全受到破壞,相信他們亦會積極援引有關《公約》的規定,認為他們提出的反對是不真誠。

楊鐵樑又指,過去23年來,香港特區在處理顛覆活動方面,一直存在立法和執行真空,現時仍未清楚條例細節,揣測並無益處,但強調普通法原則在香港和國際上運作良好,無罪推定、公平審訊權和司法獨立,必須是論述的核心。楊鐵樑對於有報道指這些價值會在制訂有關法例時受到尊重,感到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