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對有議員在議會審議國歌條例草案期間,潑灑惡臭物體,是極不負責任,予以最強烈譴責,批評他們阻礙議會發揮審議法案的憲制職能,有損立法會聲譽,亦有負公眾期望,過程中有7名工作人員被潑中,秘書處已經就事件報警。
梁君彥表示,國歌條例草案不是複雜的法案,他已預留30小時讓議員充份審議,有議員批評他預留太少時間的同時,多次以極不檢點的行為阻撓會議,顯示他們並不是認真審議草案,他強調早上已預告約下午5時許會讓官員發言後進行表決,由於復會時已經近5時,因此他在官員發言後隨即表決,否認有縮短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