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巴司機工會十多人早上到旅遊事務署請願,指不少旅遊巴司機沒有公司簽署證明,被當局以「沒有營辦商」為由,拒絕受理他們申請領取防疫抗疫基金的資助。工會指,旅遊巴公司只會以電話通知司機上班,沒有僱傭證明;亦有很多小型旅遊巴公司以「租上租」方式,向大公司或車主租賃旅遊巴營運,即同一架旅遊巴可能有多過兩名司機駕駛,但政府規定每架旅遊巴只可有兩個司機名額申請資助,是無視行業情況。工會更指,有旅遊巴公司聲稱可以幫忙申請資助,但要與司機平分資助金額。
工會要求政府放寬審批,同時設立失業津貼,令受影響司機可獲失業前收入八成的現金津貼,每月上限1.6萬元,為期最多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