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議成員、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在本台節目表示,英國提出給予BNO護照持有人逗留期限延長至12個月沒有實質作用,除非英方修改入境規例,豁免對BNO持有人薪金、技能的限制,即使港人能到英國工作,亦需要居住滿6年才能取得居英權,期間要繳交當地稅項但不能享受福利。她認為英國的做法,有違中英聯合聲明中,英國屬土公民不能取得居留權的備忘錄,中國可到聯合國控告英國,香港亦可作出反制,例如取消豁免英國護照旅遊簽證。
至於港區國安法應否設有陪審團制度,葉劉淑儀認為,陪審員可能不想參與或可能害怕被起底。她又認為,處理涉及國安法個案的法官,國籍不是問題,最重要是個人修養與法律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