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港大專業進修學院的20歲女學生,去年11月12日長沙灣示威中,被發現匿身在輕型貨車車底,背囊搜出長鐵鎚、摺刀、打火機等,她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另外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則獲不提證供起訴,裁判官判她入獄5星期,由於她已經還柙4個多月,預料可以獲釋。

被告韓德芳呈上多封求情信,指自己受到新聞片段影響,一時衝動下犯案,她感到羞愧自責,更患上抑鬱症。裁判官聽取求情後,認為被告已經有反省,叫她不要放棄自己,終有一天可以達成她的理想,成為護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