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早前入稟高等法院,要求警方公開催淚彈成份的案件,今日召開聆訊。法庭指示律政司需要在35日內,提交警方的法律觀點。許智峯對審訊表示樂觀,希望可以為受催淚煙影響的人,提出民事索償時爭取理據,長遠希望禁止警方使用催淚彈。
許智峯代表律師形容,法庭的決定是「小勝一仗」,但質疑律政司連聆訊觀點都不願提交,似乎有所隱瞞,更擔心警方或律政司採取其他行政手段,阻止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