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向全港中小學發出通告,下個學年起新入職教師須要3年內,完成30小時由教育局提供的核心培訓課程;在職教師亦要在新學年起,劃出至少30小時參與專業發展活動。本身是教師專業發展專責小組成員的教協理事張銳輝批評,教育局在專責小組的建議上「僭建」,指小組提出針對新老師的培訓,應由學校和有經驗老師提供,而非作為行政機構的教育局獨攬,由局方負責培訓的做法並不尋常,質疑局方想借機向老師作「政治洗腦」。

教協副會長、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批評,教育局前事沒有就有關培訓模式進行諮詢,令教育界擔心政府繼近期對業界連串打壓後,再次施壓,要求教育局撤回課程要求決定,在教育界未有廣泛共識前,不應再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