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9歲小學教師兼沙排港隊成員,涉嫌去年在粉嶺慢駛堵路,早上在粉嶺裁判法院判襲警罪成,還柙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等候判刑。案情指去年11月11日,網民發起三罷及堵路,交通警在雞嶺迴旋處截停慢駛的被告,被告下車後以膝撞其中1名警員。辯方指,被告當時被警員辱罵和推向橋邊,有警員指稱被告踢人,其後就襲擊被告,並質疑3名警員證供不一。
裁判官吳重儀認為,警員證供不一,是代表沒有串通作證,而被告作供時以警員編號稱呼警員,證明對警察有敵意,不相信警員曾用粗口罵被告,懷疑被告心智人格有潛在障礙,將他還柙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索取精神科等報告後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