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接獲逾250宗投訴,不滿校外課程及兒童興趣班,在疫情下單方面改動課堂安排,包括取消文憑試預備班,改以提供自學教材;拉丁舞課程改為網上直播教學等。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指,「不可退款」、「商戶保留最終決定權」等合約條款並非免死金牌,但如果商戶在疫情下已採取合理措施或盡一切努力,可以成為自辯理由,較難指是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消費者雖然可透過民事渠道追討,但需考慮是否值得花費大額金錢。
黃鳳嫺表示,牽涉跳舞等動作大、文憑試預備班及拼音班等,難以改為轉為網上教學,建議提供課程機構及早與消費者或家長商討,研究是延後課程或小班教學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