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藥房職員強逼內地遊客購買花旗參,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觸犯《商品說明條例》下「具阻嚇性營業行為」罪成,各判囚6個月。案情指,兩名職員在旺角山東街一間藥房工作,去年3月先後兩次向兩名遊客訛稱,購買680元花旗參,可獲贈3罐奶粉;但店員將花旗參切片後,分別向顧客索價4800元及2萬元,並阻止顧客離開,其中一次曾搶去顧客的手機,利用手機電子錢包付費。

海關不良營商手法調查課監督葉冬菁指,今次是首次有參茸海味店觸犯相關罪行被定罪,對法庭裁決表示歡迎,認為判刑極具阻嚇性,又再次譴責案中被告的行為,呼籲市民及旅客到信譽良好的商店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