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黨張超雄向立法會提出《罕見疾病條例草案》,提出成立罕見疾病政策委員會,為政府提供政策建議,並審批納入名冊的罕見病藥物、治療或產品等,為患者制定法定資助計劃。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由於政府當局認為私人條例草案提及的委員會,設立及運作均須動用公帑,政策上亦要定義何謂罕見病,硬性規定可能會無法照顧個別病人的臨床需要,裁定《罕見疾病條例草案》不可在立法會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