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法定產假由10周延長至14周的條例草案,下星期三將會在立法會恢復二讀辯論,政府提出修訂,將新增4個星期產假薪酬的補貼上限,由3.6萬多元提高至8萬元,相當於月入10萬元僱員4個星期內可取得的產假薪酬。當局表示,根據2018年的統計數字,月入10萬元以下的僱員,佔全港女性僱員超過99%。

政府又表示,已重新考慮實施延長產假的時間表,希望可以提早一年,即是今年年底實施修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