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立法會帳委會上,議員林卓廷指泳手王俊仁,他的斷腳傷患在亞運前剛剛康復,最終成績比個人最佳時間慢3秒,質疑港協暨奧委會的遴選準則。港協暨奧委會行政總監鄭國鴻指,奧委會事前並不知泳手受傷,這名泳手的教練亦沒有向奧委會及泳總報告,事後查詢指醫生報告認為3個月可以康復,教練認為可以出賽。港協暨奧委會義務秘書長王敏超指,體育學院是獨立運作,奧委會不會過問選手情況,事實最後證明這名泳手可以參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