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4歲裝修工人去年7月在牛頭角一處「連儂牆」撕毀文宣海報,並襲擊2名男途人,他早前承認一項傷人、一項襲擊造成身體傷害及兩項刑事損壞罪,今早在觀塘法院被判入獄10個月,並要就損毀的財物賠償350元。

裁判官刑判時斥責被告不能以醉酒下衝動打人作為求情理由,又指其中一名事主在案發時無作挑釁行為,仍遭被告折斷雨傘及襲擊,導致左臂留下縫針傷痕。至於另一名事主只是勸喻被告停止施襲,但遭被告扯頭髮及撞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