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長鄭若驊表示,注意到近期有人運用私人檢控展開法律程序,律政司不應容忍有人提出毫無事實根據,甚至瑣碎無聊,或者可能懷有不恰當動機,或基於政治因素而提出的私人檢控。她撰寫網誌時指,根據《基本法》,律政司若認為私人檢控無合理定罪機會、違反公衆利益、基於不恰當動機而提出,或者構成濫用程序等,有責任介入並停止相關法律程序,亦有責任邀請法庭行使酌情權,擱置構成濫用程序的聆訊。
早前就反修例事件提出私人檢控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指,私人檢控是對公民權利的保障,鄭若驊忘記「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表露了政府反對市民以私人檢控,控訴政府的立場,為介入案件鋪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