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立法會會議,民主黨黃碧雲動議休會待續,以辯論全國人大通過授權人大常委會訂立港區國安法。黃碧雲指,市民不希望在法例落實後才知悉條文細節,立法會議員有憲制責任代表選民反映意見,在收集立法意見時,不應該排除立法會的參與,立法會主席亦有責任讓議員於議會上正式向中央反映立法意見。代主席李慧琼宣布暫停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