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裁定新城控股集團原董事長王振華猥褻兒童罪名成立,判有期徒刑5年,同案有關的另一名被告周燕芬判有期徒刑4年。

上海市普陀區警方去年7月將王振華拘留。上海市政協其後撤銷王振華市政協委員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