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9歲小學男教師因襲警罪被判罪成,早前被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等候法官索取精神科、心理及背景報告才判刑,被告早上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獲准以現金及人事各兩萬元保釋外出候判,需交出旅遊證件,期間不得離港及需定時到警署報到。
被告楊博文被控在去年11月11日,在上水掃管埔路迴旋處,用腳踢向一名警長腹部,案件原審裁判官曾表明,關注被告的精神是否有問題,懷疑被告人格和心智有潛在障礙,引致作出失智行為,因此要將被告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等候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