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商人去年6月12日在金鐘非法集結罪成,早前被判囚兩星期,律政司不滿刑期過輕上訴,提出覆核刑期,今日遭到裁判官駁回。

裁判官林子勤早前信納,33歲被告庾家駒當日是路過,受現場氣氛搬動鐵馬阻礙警方推進,無證據顯示和其他暴力行為有關。控方認為應判監至少兩個月,指目前判刑過份着重被告自己的行為,應該一併考慮其他在場人士的暴力行為。裁判官重申,判刑時已考慮了他人使用暴力的因素,質疑控方的量刑指引如何得出,決定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