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中四女生被控藏有疑似汽油彈原料,早前承認一項管有工具意圖作非法用途罪,今日在屯門法院少年法庭,被判感化12個月。

去年9月30日,被告在天水圍天華路就讀學校門外張貼文宣時,被警員搜出一批汽油彈原料。裁判官水佳麗指,顧念少女初犯,成績良好,判處感化,指理解社會運動對青少年帶來衝擊,但指如果搜出的是一個完整汽油彈,被告的人生將會改寫,日後若再行差踏錯,就要進入成人法庭。裁判官強調,法庭的任何決定不涉政治,不會理會是黃或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