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在網誌解釋,一旦要設立失業援助金,相關制度不會是臨時措施。他以98年亞洲金融風暴令失業率攀升的時期為例,往後幾年失業率一直維持高水平,指政府若果當年回應社會一些聲音,而成立失業援助金,措施就可能要一直維持;但若果成立一個恆常毋須供款、毋須經濟審查的失業援助金,擔心在沒有代價成本的情況下,令「道德風險」更高,會影響勞動市場運作等,失業率也可能會居高不下,反問相關情況是否社會希望見到。
羅致光又假設,未來一段長時間若有13萬人,符合領取每月5000或9000元的失業援助金,每年會為政府帶來約78至140億左右的開支,佔每年入息稅收入約兩成,亦會為政府帶來赤字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