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出席完常委會會議後返抵香港。他在機場表示,港區國安法草案提到設立的駐港國家安全公署,是中央授權直接設立的機構,並不受基本法第22條所限。他認為現時草案的內容切合香港實際情況,希望港人可以有信心亦期望通過後可以令社會恢復穩定。至於由特首委派法官處理涉及國安的案件,譚耀宗認為並不牴觸基本法,又指國安案件比較特別,和一般刑事案不同,應該有專門的執法、檢控及司法人員,現時的處理方式已經是糅合各方面意見,亦符合基本法。

被問到港區國安法通過後,是否會有涉嫌違法的疑犯被送到內地受審,譚耀宗指有些事無法估計,中央有需要保留部份管轄權,若果特區無法處理一些突發及嚴重的情況和案件,中央可以協助,會有機制判斷哪些疑犯需要被帶到內地受審,但現階段不能詳細透露。人大常委月底將會再開會,譚耀宗認同會期是比較密,他亦無法解釋,但認為情況並不特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