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初審港區國安法草案。政協副主席、前行政長官梁振英說,立法充分照顧到香港的高度自治和法律差異,駐港國家安全公署和國家有關機關,在特定情形下對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案件行使管轄權,是實事求是的安排。前人大常委范徐麗泰說,草案符合一國兩制的初心,最大程度信任特區政府和司法機關,兼顧普通法特點,保障人權。
前警務處長鄧竟成說,中央讓香港警方設立維護國家安全的部門,而非另設獨立機構負責執法,體現中央高度信任香港警方執法力量,維護國家安全將是香港警隊未來的重要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