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認為,港區國安法草案提到由特首委任處理案件的法官,估計每宗案件程序會涉及九至十名法官,最好的處理方法是由首席大法官負責任命。他相信特首任命前,可能都要參考首席大法官的意見。他批評社會有認識司法系統的人,在評論港區國安法時會跳到最極端、最不利一國兩制的結論,認為批評不能危言聳聽,或作出無事實根據的推測。
湯家驊又表示,社會有很強的聲音認為部分法官不能處理涉及國安法案件,由特首指派是一種妥協;又認為內地刑法較從前已有很大改善,對人權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