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暫時未收到有關北京官員來香港解說港區國案法的通知,但指條例是全國性法律,中央官員、特別是全國人大法工委的專家會有最權威的解讀,她亦會盡力了解條文和解說。

她又反駁行政長官指定若干法官審理國安案件的質疑,指行政長官會指定一份適用於各級法院的法官名單,並不是指定由某位法官處理某宗案件。被問到現時法官處理類似案件的判決準則,會否是納入名單的考慮因素之一,林鄭月娥指不評論法官的裁決及言論,重申對司法制度有信心,亦尊重法官,呼籲市民不要因為個別裁決而對法官作惡意批評,否則會損害司法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