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公會發表聲明,指行政長官指定法官審理國家安全案件,安排史無前例及令人憂慮,將會削弱香港司法獨立。公會指現行制度下特區政府行政機關,包括行政長官並不會指定或指派個別法官,負責審理某類案件,有關做法違背基本法本意及精神,會對香港司法獨立,構成印象上或實際上的威脅,尤其日後特區政府將會是港區國安法的檢控方,賦權行政長官指定法官,會損害司法程序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