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在一個電台節目,批評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混淆視聽,認為她不清楚法官的專才及工作量等,質疑她憑甚麼揀選處理國家安全案件的法官,認為應由司法機關負責,不會應由行政機關插手。郭榮鏗解釋說,司法獨立是指由司法機構獨立分配,由哪位法官負責處理甚麼案件,強調行政機關並不懂處理。

郭榮鏗又認為,不應該以司法人員的國籍,區分他們可以審理的案件。他表示,香港司法人員審理案件時,是效忠香港特區和《基本法》,部份有外國國籍的法官已長時間居於香港,與其他港人無異,甚至是整個法律生涯都為港貢獻,認為他們審理案件與國籍完全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