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長李家超表示,港區國安法生效後就成為香港法律,執法或檢控部門會履行職責,強調所有執法工作都會按相關法律及現行的法律進行,但目前條文未出台,作任何評論都是個人揣測,重申原則是依法、保障人權,而基本法以及公民政治公約的權力都予以保留。
李家超表示,目前要做好港區國安法生效後的準備工作。他指,對警務處履行職責有信心,指警隊一向都有優秀人才,分析力高,有熱誠了解新工作的要求,相信有能力應付,當局會提供培訓及建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