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印發《海事服務粵港澳大灣區發展的意見》,優化對大灣區內地航行港澳船舶的安全管理,將三類在大灣區內進出港、並在粵港澳之間航行的三類船舶,包括港澳籍船舶、內地運輸船舶和大灣區船籍港內地非運輸船舶,按照各自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法規管理,在進出內地港口時按照國內航線實施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以提升大灣區水上通行效率。
交通運輸部海事局副局長楊新宅表示,《意見》對進出粵港澳大灣區內某一港口,但需要航經其他地區水域的船舶,推動實施引航豁免,期望提升航運便利性和降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