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洲居民郭卓堅、去年6月示威被槍傷右眼的教師楊子俊等多人去年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指防暴警員及速龍小隊,行動時不展示警員編號違反人權法,高等法院合併聆訊。申請人一方引述警方呈堂文件,指警方解釋採購新制服後發現無位置放委任證,以及速龍小隊工作服並非制服,毋須展示編號等說法,違反警隊一向做法。警員未有展示委任證,亦令部分遭受警員武力對待的申請人,無法辨別警員身份,未能提出民事訴訟或檢控。

申請方律師指警方在去年11月,已暫緩執行警察通例關於展示委任證的條文,顯示警方是蓄意拒絕展示委任證。律師又指警隊以行動呼號代替委任證的做法並不足夠,引述有報道指,至少4名防暴警被發現,在同一行動時的行動呼號完全相同,藍底黑字設計亦難以閱讀。代表警方律師陳詞時指,申請人一方大部分陳述,與是否違反人權法無關。法庭預計案件審訊兩日,將於星期五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