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若港區國安法對分裂或顛覆國家政權行為判以終身監禁,一點不覺奇怪,現時香港的刑事罪行,叛國或煽動叛變都是最高可被判處終身監禁,強調涉及國家安全的罪行是嚴重罪行,不能與暴動、非法集結等相提並論。

湯家驊又表示,以他所知分裂或顛覆國家政權罪會設定最低刑期,估計判監五年至十年。他認為設定最低刑期對法官判案彈性會有影響,但社會有不少人覺得不同法官在同一性質案件的量刑不一致,設定標準可能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