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向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曾國衞發公開信,要求解釋公眾及法律界對港區國安法的疑問。戴啟思指港區國安法由內地定立後在本港實施,以及條文內容至今仍未在本港公布,是非常另類的情況。他希望政府在法例實施後,向公眾解釋條文,並向法律界解釋,法例會否影響影響律政司刑事檢控守則、會否保障香港人權法案條例下的權利、審訊會否設陪審團,當法律條文未有解釋,「分裂」、「顛覆國家」及「勾結外國勢力」等字眼應該如何定義等。信件副本亦抄送律政司長鄭若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