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財務委員會通過撥款200億元予社會福利署,在全港各區購買約160個物業,用作社福用途。多名議員關注當局沒有優先考慮政府閒置土地及處所,並擔心批出一筆過撥款後,日後無法監察。社署承諾,每年都會到立法會匯報購買物業的進展,亦會貼近市價購入物業,不會造成托市。

會上通過一項無約束力動議,要求政府成立獨立督導委員會,委任獨立人士及服務使用者代表,監督購置過程,避免出現托市、貪污等情況,但社署表明不會接納委員會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