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全票通過「港區國安法」,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主席令,即日實施;人大常委會亦全票通過將「港區國安法」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明確由香港特區公佈實施。人大委員長栗戰書表示,法律和決定獲得全票通過,充分反映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國人民的共同意志。他指,今次立法是人心所向、大勢所趨,法律充分考慮兩種制度差異和香港具體情況,與維護國家安全的全國性法律相銜接,與香港現有法律體系相兼容,體現「懲治極少數、保護大多數」的原則,為維護國家安全和香港長治久安、長期繁榮發展,為確保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權利和自由,為保護外國人在香港的合法權益和外國投資者的利益,為確保「一國兩制」事業行穩致遠,提供法律支撐和保障。

栗戰書強調,要加強法律的宣講解讀,加快建立執行機制、專門機構和執法力量,切實履行維護國家安全法定職責,香港特區應盡早完成有關立法,完善本地相關法律,增強國家意識,為法律有效實施創造良好的社會條件和廣泛的民意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