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晚上駁回民陣就七一遊行遭警方反對提出的上訴。委員會指,在疫情下遊行仍有傳播風險,主辦方未能證明防疫措施切實可行,遊行又對公共安全及秩序有威脅,因此維持反對遊行進行。民陣提出的7項防疫措施,包括取消遊行前集合、分開起步位置、按不同年齡組別出發,及呼籲遊行人士保持社交距離等。委員會質疑一旦有隱形病人,參與者又未必想披露身份,會難以追蹤病源。
警方指,遊行集會會增加市民感染病毒的風險,而且近月未經批准的集結或非法集結,多次出現暴力事件,提醒任何人宣傳或參與明日的遊行集會,都有機會犯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5年。警方明日會部署足夠警力,迅速果斷執法。民陣召集人岑子杰表示,希望仍有渠道供市民發聲,計劃下星期再公布活動,但他對港區國安法實行後民陣會否被取締有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