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政匯思召集人李安然在本台節目指,港區國安法的關鍵字在於「目的」,即是規管市民的動機,本港刑事法並沒有相關規定,至於本港司法制度奉行的「疑點利益歸於被告」,港區國安法沒有提及。他又指和平行為都可以是非法,原定下午舉行的反對國安法遊行,己經被警方反對,如果遊行是未經批准集結,可以被解釋為阻撓國安法執行,有可能被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