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港區國安法,反映中央認為香港出現的部分情況,已經跨越一國兩制底線,令中央不能接受,因此要提出立法、填補一國兩制的缺失。
陳弘毅指,一般正常和平的示威抗議和遊行,不會受影響,相信絕大部份市民都無興趣發表港獨、或者推翻內地政治體制的言論,日常生活不受影響。他又說,在街上揮動港獨旗幟,是跌入灰色地帶,認為涉及組織、策劃、實施相關罪行,才會構成分裂國家罪,只是叫口號或舉標語並不違法。至於在立法會拉布,在港區國安法下是否屬於犯罪行為,陳弘毅認為,拉布並不是非法手段,除非威脅使用武力,或者採取非法手段,才構成違反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