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批評港區國安法是踐踏人權法治及摧毀一國兩制。聲明指,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不受司法覆核監督,是凌駕一切法律;港區國安法所針對的4項罪行,涵蓋範圍模糊,甚至境外可以適用,相信是意圖禁止港人反對一黨專政的聲音,所有不合作或抗爭行為都可能被視為恐怖活動,面對無期徒刑,部分案件可以由中央處理,直接套用中國刑事訴訟法,即可以監視居住,而定罪後終身喪失作為候選人參加各級選舉,是將國內「剝奪政治權利」的處罰硬套於香港,認為港區國安法是以維護國家安全為名,打壓異己為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