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沈春耀指,港區國安法不可取代基本法23條立法,港區國安法亦明確要求,香港特區應盡早完成香港基本法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立法,完善相關法律。
沈春耀表示,基本法23條禁止7種行為,港區國安法針對4類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當中分裂國家和顛覆中央人民政府等2種行為有交集,港區國安法表述顛覆國家政權的含義,更廣泛及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