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指,港區國安法未有列明經法院判決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喪失參選資格時間,有機會被視為終身,強調涉及國安罪行嚴重。她又表示,顛覆國家政權罪前提是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而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涉及請求或接受外國指使等,並非單是憎恨。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被問到反對港區國安法人士,是否不能參選時表示,香港選舉法例清晰列明參選資格,參選人亦作出宣誓,但最終要交由選舉主任決定是否可參選,難以明言某一個行為是否觸犯港區國安法,只能由立法原意及目的作解釋,強調要依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