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銅鑼灣拘捕超過30人,涉嫌非法集結、違反《港區國安法》、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等。保安局長李家超表示,不論涉及什麼行為,只要警員合理相信,就可以按港區國安法,進行拘捕、調查及搜證,有足夠證據就作出檢控。他又指,港區國安法生效後,在香港所有人都要遵守,政府會做好教育,但如有違法行為,警方有職責執法。
被問到日後如果市民高叫「光復香港」等口號,是否觸犯《港區國安法》,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回應指,不可單一以口號判定有罪或無罪,要視乎整件事及犯罪意圖,例如相關口號是否客觀構成顛覆政權,亦要視乎涉事者的行為及犯罪意圖,能否被客觀理解為提倡港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