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記者協會指,港區國安法實施前,全國人大常委會並無公開諮詢,最終落實的條文嚴苛,涵蓋範圍極廣泛,表示極遺憾。記協又關注,條文列明保障人權,包括言論及新聞自由等,但擔心港區國安法有凌駕性,會令《基本法》和其他本地法律對人權的保障變得毫無意義。
記協憂慮,日後傳媒報道可能會被視為「煽動、宣揚」等,成為犯罪理由,同時擔心新聞媒體進一步受限制,日後執法部門可截取記者與受訪者的對話,會增加採訪困難,而加強網絡監督及管理,亦影響傳媒搜集資料及採訪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