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在本台節目指,《港區國安法》實施後,昨日仍有人上街示威,亦有人涉及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捕,反問是否反映條例不辣,大家不怕。被問到法例未有列明經法院判決違反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喪失參選資格的時限,譚耀宗指,有可能是終身,亦可能只是一屆選舉,認為除非人大常委會作進一步說明,否則會交由選舉主任決定參選資格,如果不服可上訴,交由法庭裁決。
譚耀宗表示,涉及國際或戰爭等極其嚴重情況下,經特區政府或駐港國安公署提出,並報中央政府批准,涉及國家安全案件才送返內地受審,按內地刑事訴訟法處理,但仍引用《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