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發表聲明,指港區國安法下,特首指定處理危害國家安全案件的法官,都是經首席法官擔任主席的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推薦,而又獲特首任命的現任法官。他亦留意到特首林鄭月娥已表明,指定法官時,是根據法官的司法及專業才能,他強調這是任命法官時須考慮的唯一準則,不應有政治考慮等其他因素。馬道立又指,外籍法官並無排除在指定法官之外,強調外籍法官對香港貢獻良多。
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認為,馬道立的聲明未能釋除疑慮,質疑特首未必需要根據首席法官建議指定法官,形容特首有無比的權力。民主黨涂謹申就認為,馬道立的聲明反映司法機構有決心維護司法獨立,盡最大努力維護法官的尊嚴及公正性。民建聯張國鈞就關注,外籍法官在審理國安案件時,會否出現雙重效忠問題,令人覺得有所偏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