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財委會以在38票贊成、2票反對,通過兩項與延長產假至14周的相關撥款,包括實施發還產假薪酬計劃,追加的1億6570萬撥款,以及下年度起5億2400萬的每年經常撥款,用作委聘代辦機構發還產假薪酬;但會議以15票贊成、23票反對,否決勞工處開設一個首席勞工事務主任的常額職位,推行延長產假的措施。
會上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的謝偉銓指,有關職位的職責有時限性,不應是常額。社福界的邵家臻質疑,服務外判後,是否仍需要增設一個首長級官員。